选矿厂的规模设计是否合适,与日后的生产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因此要正确确定选矿厂的规模。
(1)确定选矿厂设计规模的原则
选矿厂的设计规模是根据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建设需要,经可行性研究论证,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确定。确定选矿厂设计规模应充分考虑以下原则。
①产品需要量
根据国家和用户对产品的需要,考虑地质资源、矿床赋存情况、选矿厂建设条件(如厂址、运输、供水、供电等)以及选矿工艺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来综合确定。
②一次建厂与分期建厂
中、小型选矿厂可一次建成。大型选矿厂(特别是由地下开采的矿山供矿)一般要充分考虑分期建设,分系列建成投产,以便在短期内形成生产能力,尽快发挥投资效果。
③分散建厂与集中建厂
选矿厂的设计规模要与采场的供矿能力相适应,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分散与集中性。对于资源多而矿点相距较远的矿区,一般考虑分散建厂;矿点相距较近,矿石性质基本相同时,可考虑集中建厂。选矿厂的分散或集中建厂需根据具体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④选矿厂服务年限
选矿厂服务年限由矿床工业储量和选矿厂规模决定。
(2)选矿厂规模的划分
一般工业企业的规模,通常用一年中所生产的成品数量表示。但选矿厂的规模,一位不同,所得精矿数量也不同,但只要处理的原矿数量相同选矿厂就具有大致相同的主要设备(如破碎、磨矿、选别设备)、辅助设施和管理机构。
在设计不同规模的选矿厂时,为了在确定生产和生活设施标准、技术装备水平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有章可循,根据我国资源情况和矿石类型,将选矿厂的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见表1。
(3)选矿厂服务年限
选矿厂的服务年限按矿山可靠的矿床工业储量进行计算。它与选矿厂的规模有密切的关系,一般可参照表2确定。
下列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缩短选矿厂的服务年限:
①国家迫切需要的金属或矿物;
②需要快速回收的矿床;
③简易的小型选矿厂;
④小富矿、开采条件较好的富矿和矿床远景贮量较多的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