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在水泥窑中的应用
水泥窑可以处置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渣(燃料渣、冶金渣、化工渣等)、城市垃圾(废塑料、城市垃圾焚烧灰等)、各种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泥、下水道污泥、河道污泥等)、还有各种工业危险废弃物等。
根据废弃物的成分与性质,水泥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利用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以替代原料形式在水泥窑上煅烧熟料。主要有燃料渣(包括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冶金渣(包括高炉矿渣、钢渣、赤泥等)、化工渣(包括碱渣、硫铁矿渣、电石渣等)。
(2)以替代燃料的形式在水泥窑上煅烧熟料。主要是高热值的有机废弃物,如废轮胎、废橡胶、废塑料、废油等。
(3)将废弃物以混合材的形式掺到熟料中磨制成水泥。
固体废弃物水泥窑共处置的主要原则
使用替代性燃料和原料能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能安全处置废弃物,减少废弃物处理费用,为水泥工业节省成本,为社会节约资源。但是,利用水泥窑处置废弃物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要求和原则。
(1)替代性燃料和原料应满足一定的要求,必须经过性质及组分的分析,对于适合处理的废弃物做出限定,确保水泥生产的正常运行以及水泥产品的质量。如果它有可能增加有害物质的排放或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则不予使用。使用替代性燃料和原料的公司应该有一个关于使用传统燃料和原料的长期、良好的跟踪记录。
(2)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在水泥生产中处置废弃物,必须保证进入空气中的排放物不高于采用传统原料、燃料生产时所排放的废弃物浓度。因此,必须对系统的排放进行严格限制,设置收尘装置和在线检测设备。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连续监控和间断监控。
(3)水泥厂的经营者在接受任何替代性燃料和原料之前,必须知道其来源和产地,所有替代性燃料和原料在使用之前都必须进行测试。替代性燃料和原料的收集、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工厂必须制定、执行足够的应急计划,并告知所有员工。工厂必须有计划良好并且实用的质量控制系统。
(4)国家应建立适当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将其融入到整个环境保护和废弃物管理的立法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预测使用替代燃料和原料的潜在影响,确定替代燃料和原料的基准,制定废弃物的排放标准及可使用废弃物种类的选择。
国内外水泥窑共处置废弃物的现状
发达国家水泥窑共处置废弃物的现状
日本的水泥工业从资源贫乏和填埋地不足的国情出发,重视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日本的水泥年产量1亿t以上的企业共有20家,国内水泥工厂共有36个。20世纪90年代,日本水泥工业已从其它产业接受大量废弃物和副产品,逐渐采用的废弃物有铸造业的铸型废砂、重油燃渣、废机油、废塑料、废木材等。到2001年,每吨水泥的废弃物利用量已达355kg,废弃物利用总量达到2800万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水泥工业中燃料替代率保持了迅猛增长势头,2002年达到了35%,替代燃料总使用量达到126.9万t,替代原料的使用量也达到了668.4万顿。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利用水泥窑处理危险废弃物发展迅速。1994年美国共有37家水泥厂或轻骨料厂用危险废弃物作为替代燃料烧制水泥,处理了近300万t危险废弃物,占美国500万t危险废弃物的60%。全美国液态危险废弃物的90%在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理。法国、挪威、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利用水泥窑焚烧废弃物,并不断的提高工艺技术,提高替代燃料和原料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