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昨日(27日)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地建设的通知》,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 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地,推动报废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高价值利用。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但国内矿产资源不足,难以支撑经济增长,铁矿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弃资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减轻环境污染。
目前,两部委根据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现状及循环经济试点成效,首批已选择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安徽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 工业园、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宁波金田产业园、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7家区域性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 地建设。到2015年,这7家示范厂地将形成年加工利用再生铜190万吨、再生铝80万吨、再生铅35万吨、废塑料180万吨的能力。